113年10月18日臺教會(四)字第1130106014號-行政院再修正派赴國外及大陸地區、香港及澳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(新增新德里範圍及新增布里斯本日支費),並自114年1月1日生效
113年10月18日臺教會(四)字第1130106014號-行政院再修正派赴國外及大陸地區、香港及澳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(新增新德里範圍及新增布里斯本日支